各学院(部门):
一、评奖范围
(一)成果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参评范围及标准: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含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其以上国家机关采用、推广,或被成都市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或直接吸收进成都市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以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市科技局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等,
更多范围请详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
本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设两个类别,限额为150项。一是等级奖,分设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35项左右、三等奖100项左右。二是品牌奖5项(等级同一等奖),包括“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园城市”“成都高质量发展”“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世界文化名城”研究成果奖各1项。
等级奖和品牌奖可同时申报,以上所有奖项不可重复获奖。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本次评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审核方式,申报人选择“环球360会员注册社科联”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进入“成都市社科规划评奖综合管理系统”(http://110.188.70.213:8001),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②进入评奖申报页面填写申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联系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③待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申报编号的评奖申请书,打印签字后提交进行初评→④初评通过的申请者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报送初评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
2.经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本人签字);
3.已上传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5份。注:需上传的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省市软科学项目等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不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成果;
2.不属于我校审核范围的申报成果;
3.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成果。
四、时间要求
(一)7月20-8月31日24:00: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接受申报,系统不会因个别单位而延迟关闭,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二)9月1日-9月9日:初评单位网上审核。
(三)9月11日-9月12日:初评通过申请者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或联系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联系人:王竹、邬旭龙
联系电话:028-82732048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