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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重点项目申报通知

2023年09月19日 09:48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资格要求

1.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市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重点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申请人只能为一人。

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良好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5.在研的成都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三、项目管理和要求

1.立项数量:不超过15项。

2.资助经费:每项4万元。

3.结项要求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1)2023年12月底之前形成1-2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2)2024年12月底之前,相关研究成果至少1篇被成都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纳并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CSSCI、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四、选题要求

参照《选题指南》(见附件)确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结合成都实际自行设计题目,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五、申报方式与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7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合规编制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和意识形态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 附件【选题指南.doc】已下载
  • 附件【申请书.doc】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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