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成都研究院
二、申请单位
课题面向全国,选择有条件、有能力、有丰富研究经验的高端智库担纲,鼓励高端智库与本地智库及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课题研究。
三、研究课题
本次遴选研究机构的课题共3项。申请单位申报时,请仔细阅读成都研究院课题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明确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方案需紧密结合《课题指南》,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全局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2.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申请课题需要,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同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批准方可申报。
3.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课题组必须保证固定的研究团队和充足的研究时间,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成都市社会科学院成都研究院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通过课题评审。
5.为保证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原则上每个课题负责人申报课题不得超过一项,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将申请书一式六份交给科研联络员,由科研联络员统一报送。
2.申报期限
请各二级点位科研联络员于2023年10月7日下午14:00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评审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的政治性、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并于2023年10月15日前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六、课题进度要求
遴选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成都市社会科学院成都研究院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研究成果:承担单位应不晚于2023年11月30日前形成系列研究成果。
七、经费补助
详见成都研究院课题研究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