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从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校园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阵地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阵地意识,坚决落实上级有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严防死守。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要严格管控学校校门,落实本校教职员工出入校园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校学生不出校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要严防疫情输入输出,高校应设置独立隔离区,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校的学生、出现疑似症状的在校学生,立即实施隔离措施,及时与当地疾控、定点医院对接并配合做好转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坚决遏制疫情在学校爆发。
二、强化学生管理,做到“人盯人”服务。各高校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未返校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组织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特别是武汉市等疫情重点地区学生情况。要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随时畅通联系、传递信息,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如未经批准擅自返校,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对留校学生和已返校学生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等工作。各高校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习生活指导,加强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保障在线教学质量。要加强学生人文关怀、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让在校和居家的学生减少焦虑,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个人、做到心里。高校要有效利用已开通的心理辅导热线,提供网络心理健康服务。
三、加强督查督导,压紧压实责任。教育厅将采取日常督办
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高校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重点督导各地各校是否把校园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是否落实属地管理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延期开学、制定防控预案、“日报告、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后勤工作、错时开学有序返校等工作要求,是否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要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要依纪依法惩处。